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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0/8/17 10:4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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渠县检察院在办案中运用刑事和解*策


达州晚报消息 邻里因琐事发生纠纷,在抓打中,洪某将堂兄之妻打成轻伤,事后,洪某对自己冲动的行为非常后悔。近日,渠县检察院根据洪某的表现,对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洪某适用刑事和解*策,作出不追究其刑事,将该案退回侦查机关撤销。


据了解,去年12月2日,因琐事洪某与堂兄之妻方某发生口角,进而发生抓打,洪某一气之下将方某打成轻伤。今年4月,渠县检察院公诉部门受理了此案。在讯问洪某时,洪某对自己冲动行为非常后悔,并向方某表达了歉意,愿意赔偿医疗费及其他费用。为此,在该院的主持下,洪某亲属与方某及亲属经过协商,达成了和解协议:洪某赔偿方某8000元医疗等费用;方某不追究其刑事。洪某亲属及时兑现了赔偿费用。


该院认为,本案是由邻里亲属间因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,嫌疑人有悔罪表现,也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。按照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*策的若干意见》的精神,该院作出了不追究洪某刑事的决定。据渠县检察院检察长向可成介绍,此案是该院首起适用轻缓刑事*策处理的刑事和解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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